“党员示范岗”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形式。为了使党员“示范岗”活动持之以恒、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
二、总体要求
模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制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管理创新;热情为师生及家长服务,帮助解决教师及学生遇到的困难。
三、活动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党员自愿申报,获批后持之以恒,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
四、示范内容
每位党员根据各自的特长、爱好、岗位专业和身体条件等,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党支部的组织下,申报一个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岗位,以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五、完善制度
为扎实推进“党员示范岗”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以下制度:
1. 岗位申报制度。党员根据各自从事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自愿申报“党员示范岗”活动岗位,经支部评议后确认上报,确保党员示范岗覆盖到所有年级、所有学科和全部处室
2. 公示监督制度。校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党员示范岗进行核准,统一授牌,明确标注党员姓名、示范岗位、示范承诺、监督电话,同时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3.汇报交流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示范岗交流会议,总结经验,互相学习。示范岗党员上交书面总结,各支部汇报本支部示范岗开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总结一份。